通常书信格式主要包括五个部分:称谓、正文、结尾、署名和日期。
书信格式中的称谓即对收信人的称呼。称谓要在信纸第一行顶格写起,后加“:”,冒号后不再写字。称谓和署名要对应,明确自己和收信人的关系。
(1)给前辈的信。若是近亲,只写称谓,不写名字,如“爸”“妈”等;若是亲戚,则称之为“姨妈”“姑妈”等。非近亲的长辈,可在称谓前加名或姓,如“赵阿姨”“黄叔叔
”等。
(2)给平辈的信。若是夫妻关系或恋爱关系,可直接用对方名字;同学、同乡、同事、朋友的信,可直接用名字、昵称或加上“同学”“同志”,如“瑞生”“小邹”等。
(3)给晚辈的信。一般直接写名字,如“乐毅”“君平”等;或者姓名后加上辈分称谓,如“李花侄女”等;亦可直接用称谓作称呼,如“孙女”“外甥”等。
(4)给师长的信。通常只写其姓或其名。
(5)给一个单位或几个人的信,又不指定姓名的,可写“同志们”;给机关团体的信,可直接写机关团体名称,如“XX公司”;致机关团体领导人的信,可直接用姓名加上称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