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诉讼作为一种诉权,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法院的解释是必须分居两年以上才能单方面起诉”是错误的,你完全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2、40多万高利贷需要区分情形,如果说是男方婚前或婚后赌债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不应该由你来承担,也就是说与你无关。
3、你现在就可以委托律师起诉离婚,需要提供的材料有:结婚证、身份证、财产清单,有小孩提供小孩的出生证明。
您好,依据法律规定你是可以起诉离婚的,分居两年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一个法定条件,但不是你是否可以起诉离婚的法定条件。
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对方如果不到庭,进行缺席审理。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为了保护你的权益,你可以要求不承担对方欠下的高利贷40万元。但你要提供证据证明,欠钱你并不知道,且所欠钱并未用于家庭的共同开支,而是由对方个人花费,挥霍。
1、分居两年是感情破裂的一个判定标准,不是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至于是否达到感情破裂程度再根据情况确认。因此,你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2、至于欠钱和你有没有关系,要看该借款是否用语夫妻生活,如果是个人所用,则你不需承担偿还责任。
您好,对于另一方下落不明的离婚案件,可采用公告送达离婚起诉书副本及开庭通知等相关法律文书的方式立案受理。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
被告缺席的离婚案件并不表明就能判决离婚,原告仍负有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视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现在起诉好像不行,得先到公安局报案找那男的。看看借条是什么时间的如果是结婚以前还是以后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