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庭时原告证人被法庭撵出法庭,被告答辩状不允许原告反驳,庭审与事实不符原告没有签字?合法么。

2025-12-18 05:22:48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为了自己的利益,当然拒绝签字了。法官都违法了,你还管合不合法?

法律规定是默认书记员会完整的记录庭审过程,实际生活中书记员往往记不全,当事人可以要求书记员补正。现在来看书记员是不可能补正的,所以应拒绝签字。

拒绝签字也没用,法官会找人模仿你的签字的。

不属于诉讼强制措施的适用范围。

回答2:

绝对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