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自己的利益,当然拒绝签字了。法官都违法了,你还管合不合法?法律规定是默认书记员会完整的记录庭审过程,实际生活中书记员往往记不全,当事人可以要求书记员补正。现在来看书记员是不可能补正的,所以应拒绝签字。拒绝签字也没用,法官会找人模仿你的签字的。不属于诉讼强制措施的适用范围。
绝对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