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能接受。
但是前男友给我转分手费就蛮好的,科科。
给前女友转账分手费这种行为,如果是前女友堕胎了,男方还是应该出一笔分手费补偿女方的。不过让女方堕胎的男朋友也没人看得上就是了,更别提成为“丈夫”了。标题说的还是定期给前女友转账,多少沾点儿脑瘫。我们平常找自己亲爸要点儿生活费,还得撒个娇啥的,有时甚至还得挨顿训。这种前男友不是把前女友当女儿养,就是散财童子转世。
既然是我的丈夫,那他挣的每一分钱都是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他凭什么不经过我的同意把我家的钱打给另一个女人,那干脆咱俩也离婚算了,你也定期给我打一笔分手费,多好。
在一起的时候不好好珍惜自己的女朋友,分手之后定期给前女友打生活费,这不是正常人能干出来的事儿。
如果这种事发生在我的身上,我会把这笔钱从男方身上要回来,然后让他卷铺盖走人。
网上也有一段类似的新闻,小林和小李是一对夫妻,小李在小林不知情的情况下给前女友小吴共转账了550万,小林怒将小吴告上法庭。法院判定,小李转给小吴的550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理应追回。但是最终小林只追回了200万元,其余350万元被小吴以借款的名义拒不归还。
没想到现实生活中还真有这样的例子存在,其实男人是很现实的生物。他知道对什么样的女人应该要有什么样的哄法,有些物质的女人谈恋爱的时候就喜欢从男方身上捞好处,分手了男方自然会通过物质挽留。对正直独立的女孩子而言,能做的只有尽快丢弃这种男人,为这种奇葩的事情生气不值得,徒增乳腺增生罢了。
肯定是不能接受的,前女友也不是法定关系的妻子,是没有支付分手费的法律依据的,而且这个前女友都已经是分了手的关系,更是不能再去转账分手费的,况且这个男子的现女友也是不允许的。所以这个完全不能接受
自己肯定不能接受。因为这件事情会影响到家庭和谐问题,而且也会让丈夫产生出轨的可能性,所以自己肯定不接受。
我坚决不能接受,分手了又不是离婚了,如果是离婚孩子抚养费那可以,但是分手费就太奇葩了,分了还继续接受前男友的钱这也太婊了。
这种事情我不能接受,分手的话,丈夫和前女友的关系应该结束了,根本就不可能存在什么所谓的分手费,分明是借这种事情藕断丝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