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款核对的内容为定期将银行存款日记账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此予以调节,如没有记账错误,调节后的双方余额应相等。
若存在未达账项,则应通过“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按以下公式确定企业银行存款实有数:
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银行已收企业未收款-银行已付企业未付款=银行对账单存款余额+企业已收银行未收款-企业已付银行未付款。
需要注意的是,“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只作为对账的工具,不能作为调整企业银行存款账面记录的记账依据。
1、企业发生业务收到银行存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公司名称
2、企业将银行存款转回其他货币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等明细科目)
3、企业收到票据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公司名称
企业发生业务、转回货币资金或收到票据款项并确认收回银行存款时,应当通过“应收账款”相关二级科目、“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或“应收票据”科目核算。其中,“银行存款”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放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按照国家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的规定,每个企业都要在银行开立账户,称为结算户存款,用来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银行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指企业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是指企业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企业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是指企业因临时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而开立的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是指企业因特定用途需要所开立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