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车在7月8日去了广州番禺长隆,在7月12日去了广州南站,不算限行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驶入管控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
根据《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自2018年7月1日零时起,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下同)驶入本市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按自然日计算,下同),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
扩展资料:
行驶计算周期结束后,进入停驶计算周期,即连续4天禁止在管控区域内行驶。其间,车辆可在管控区域内合法停放点停放或在管控区域外行驶。
停驶计算周期期间在管控区域内上道路行驶的,即未间隔4天以上行驶的,视为违反管理措施,之后必须满足连续4天以上不在管控区域内行驶,停驶计算周期才结束。停驶计算周期结束后,即可按行驶计算周期再次进入管控区域内行驶。
参考资料来源:广州公安局——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应该不算,长隆和广州南站在番禺区,不在“开四停四”的范围。
“开四停四”的范围如下图,所谓“开四停四”是指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驶入广州市中心区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
最重要的是“开四停四”于2018年7月1日开始实施,实施后第一个月为执法过渡期,以便市民熟悉该管理措施。执法过渡期内不扣分。
停四开四,自己计算时间,包括当天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