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产品用于固定资产的建造的帐务处理

2025-12-14 03: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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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借: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产成品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基建、技改等在建工程发生的价值。

企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固定资产发生的日常修理费、大修理费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装修费用等。

满足固定资产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也在本科目核算;没有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以及单项工程进行明细核算。

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应在本科目设置“减值准备”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三、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的价值。

扩展资料:

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条件:

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是指资产已经达到购买方或者建造方预定的可使用。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一)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或者生产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

(二) 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与设计要求、合同规定或者生产要求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合同或者生产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

(三) 继续发生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支出的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根据以上规定: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是根据在建工程完工程度来判断,因此,当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并提取折旧。

如果其成本无法准确计量,可暂估入账,并据以提取折旧,工程结算时根据实际结算成本调整暂估成本,并据以从新计提折旧,但是以前已经提取的折旧不再进行调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在建工程

回答2:

全面营改增后,“非应税项目”已经不复存在,建造动产和不动产的增值税处理一致,都属于用于增值税的应税项目,不需要再视同销售,不需要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会计处理时,自产产品用于自建不动产和动产的处理均按照成本结转。
例1.彤升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6月1日领用本企业自产产品建设一条生产线,成本价10万元,计税价格为公允价值12万元。另外,在建生产车间领用自产产品,成本价20万元,计税价格为公允价值24万元。
会计处理:
借:在建工程——生产线10
在建工程——生产车间20
贷:库存商品30
但是,用于员工福利的在建项目,例如食堂、职工浴室等,需要计提销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