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收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合同法》第14条对要约的构成,有具体要求。简单说:一个有效的要约,加上受要约方反馈的有效承诺,就能成立一个有效的合同。
具体查下合同法第14条。大致意思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合同的成立一般有以下过程:要约邀请-要约-承诺-签订合同对应招投标程序就是:发布公开招标文件(或邀请投标文件)-投标-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