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刚成立的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三文鱼分会,发布了国内第一个《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报批稿)。
这份标准最引人注目的地方,就是把三文鱼当作“鲑科鱼类的统称”,按照这个标准,前段时间备受争议的“淡水三文鱼”虹鳟鱼就名正言顺地成了三文鱼。三文鱼标准问题迅速成为舆论焦点。
其实,在这个争论过程中,主要涉及两大核心问题,首先是这个团体标准制定是否合规,其中涉及三文鱼的名称界定问题,及其参考的团体标准要求所列的各项条件是否妥当;其次是三文鱼生食所涉及的食品安全问题。
细细比较研究该团体标准的一些细节,还有几个地方值得探讨。
首先是关于三文鱼名称问题,有专家指出,通常所说的三文鱼是鲑鳟鱼类的商品名称统称,并非一种鱼的科学名称;并指出三文鱼(学名Oncorhynchus)其英语词义为“鲑科鱼”。
三文鱼分为鲑科鲑属与鲑科鳟属,准确地说,三文鱼是鲑鳟鱼。而鲑科鱼中的鳟属鱼有两种:海鳟和虹鳟。正如该团体标准所指出的“三文鱼是鲑科鱼类的统称,包括大西洋鲑、虹鳟、银鲑、王鲑、红鲑,等等。”那么,其他国家是否真的如此界定?
为此,我查阅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一份有关水产品药物安全的资料,其中明确将我们常称呼的三文鱼和鳟(包括虹鳟)进行了明确区分。
其次,在该《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中,针对目前我国水产品中对人类健康危害较大的寄生虫——线虫、吸虫和绦虫,结合寄生虫的生活史,参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水产制品(GB10136-2015)》中即食水产品中寄生虫的要求,对三种寄生虫的感染人体阶段(吸虫囊蚴、线虫幼虫及绦虫裂头蚴)进行了限定,要求不得检出,以保护消费者食用安全。
这份团体标准根据水产制品国家标准划定了安全底线。专家指出,无论是海水还是淡水的鱼都可生吃,前提是养殖过程中没有病原体感染的机会,且在吃前有个冷冻的过程;还有专家指出,海水鱼中的寄生虫以线虫为主,它们多数在人体中未到成虫前就会死掉,因此,生吃海水鱼的风险相对较小。
而淡水鱼中常见的肝吸虫等,由于生长在与人体差不多的渗透压下,较易在人体内存活,生吃淡水鱼风险就会加大等。这些专家观点主要集中在鱼类的寄生虫所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
民以食为天,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特别关注,应该是相关部门审核批准该团体标准的前提条件。对标美国等其他国家就三文鱼的界定,我们应区分三文鱼和虹鳟。
另外,建议我国国家食药监部门对市场上销售的野生及人工饲养的水产品,包括虹鳟的养殖过程涉及的水体、饲料及用药等,发布细致的人畜无害安全标准及上市前的安全操作标准,以人畜无害作为食品安全的底线,才是涉及颁布有关食品标准的前提条件。
鉴于此,在此提出两点建议:首先,标准认定审核机构在审核本三文鱼团体标准时参考其他国家的相关标准,从名称开始进行审核;其次,国家食药监部门在特别涉及水产品饲料、用药人畜无害安全标准等方面制定更为详细的规范并指导实施。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