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国家三包法并没有规定说必须两次相同的故障,只要是性能性硬件故障即可。也就是说:必须是硬件问题,需要更换零件的,且保内维修,没有收费,同时,属于性能故障。
第十三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性能故障: 1.说明书所列功能失效;2.屏幕无显示/错字/漏划;3.无法开机、不能正常登录或通信;4.拨号错误;5.非正常关机 6.SIM卡接触不良 7.按键控制失效8.无声响、单向无声或音量不正常9.因结构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10.充电器:不工作或工作不正常、使用指定充电器无法正常充电;11.电池 :充电后手机仍不能正常工作。判断依据为电池容量不小于80% ;12.移动终端卡:不能正常工作 ;13.外接有线耳机:不能正常送受话;14:数据接口卡:不能正常工作 。
综上,若符合上述条件,那么如果手机厂商还是不给您换机,那么投诉、投诉、再投诉!绝对能够实现换机。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望采纳!!
好像没有这个规定吧,三包服务里面7天退还,30天免费换机!
包退包换服务是指对顾客购买的产品根据顾客的要求,在一定期限内按一定条件,给予顾客退换的一种售后服务方式。其中包换服务,这是指顾客对购买后的产品感到不满意或者质量有缺陷或不适合的产品,而提出调换要求,则由企业负责给予调换。 只要在产品限定的期限内提出换机,一般卖家是不能决绝的。
这种卖家的服务一般是有效期限的,如果再有效期内一定要及早提出,以免发生问题后,超过期限,不能享受相应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