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当然由你来承担了,因为你没有及时向单位禀报!但是你有向你朋友追索的权利。
民法通则第六十八条 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 , 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你向朋友代理你去提货,你朋友如果手续齐全(你提供的),那么供货方是在无过错情况下提供货物,应当免责。
但你可以向朋友追索。
未获得单位明确授权不得转委托,否则承担一应责任。但可以向你朋友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