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出委托加工材料(两种情况会计处理相同)
借:委托加工物资-乙企业 1000000
贷:原材料 1000000
下面处理就有区别了
2、如该批材料收回后直接销售,消费税计入材料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乙企业 280000
应将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6000
贷:银行存款 306000
收回委托加工材料
借:库存商品 128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乙企业 1280000
3、如
材料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
支付加工费和税金
借:委托加工物资-乙企业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0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80000
贷:银行存款 306000
收回材料:
借:原材料 120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乙企业 1200000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解答:这道题的核心在于消费税要不要记成本。
(1)借:库存商品 128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万
贷:银行存款 130.6万
(2)借:委托加工物质 12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万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8万
贷:银行存款 130.6万
你这个问题我是真的不会,看都没看明白。只能学这个专业的才能帮到你
如果直接对外销售,委托加工单位收取的消费税是不能够抵扣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如果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单位收取的消费税是可以抵扣的。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